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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昌华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7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214,579,6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40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5,730,771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25.02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48,848,8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377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2,624,5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9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2,624,5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964%。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公司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886,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69%;反对56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3%;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1,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5841%;反对56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913%;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4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886,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69%;反对

56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3%;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1,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5841%;反对56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913%;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46%。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886,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69%;反对56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3%;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1,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5841%;反对56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913%;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4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886,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69%;反对56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3%;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1,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5841%;反对56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913%;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4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886,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69%;反对56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3%;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1,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5841%;反对56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913%;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4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886,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69%;反对56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3%;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1,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5841%;反对56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913%;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4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7.01、关于公司董事长黄昌华先生2023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660,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22%;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77%;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8,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6673%;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081%;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46%。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已进行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7.02、关于公司董事郑军先生2023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175,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19%;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4%;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8,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6673%;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081%;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46%。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已进行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7.03、关于公司董事蒋惠江先生2023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783,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90%;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2%;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8,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6673%;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081%;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4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7.04、关于公司董事廖生兴先生2023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783,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90%;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2%;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8,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6673%;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081%;弃权124,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46%。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7.05、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余昕先生2023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783,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90%;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2%;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8,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6673%;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081%;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4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7.06、关于公司董事姚新征先生2023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783,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90%;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2%;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8,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6673%;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081%;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4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7.07、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黄文锋先生2023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783,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90%;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2%;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8,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6673%;反对67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081%;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46%。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7.08、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王诚先生2023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783,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90%;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2%;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8,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6673%;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081%;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4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7.09、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李静女士2023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783,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90%;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2%;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8,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6673%;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081%;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4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7.10、关于公司时任独立董事赵登平先生2023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783,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90%;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2%;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8,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6673%;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081%;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4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8.01、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吴骅先生2023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783,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90%;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2%;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8,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6673%;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081%;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4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8.02、关于公司监事李可佳先生2023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783,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90%;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2%;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8,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6673%;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081%;弃权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4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8.03、关于公司职工监事辛艳蕊女士2023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87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28%;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2%;弃权30,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2,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2488%;反对67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081%;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30%。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010,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47%;反对56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5,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087%;反对56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9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886,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69%;反对69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1,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5841%;反对69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41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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