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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箭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证券代码:300978 证券简称:东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从都国际庄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从都大道一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永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50,277,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08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249,606,8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502%;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670,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6,958,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62%。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6,287,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5%;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670,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7%。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会计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277,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58,4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277,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58,4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277,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58,4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277,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58,4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277,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58,4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17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83%;反对10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54,1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011%;反对10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9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17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83%;反对10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54,1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011%;反对10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9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277,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58,4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277,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58,4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277,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58,4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277,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58,4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

表决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50,277,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58,4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277,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58,4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瑮蛟、周蒴婷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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