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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泰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5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GUO ZHENYU(郭振宇)先生主持,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人数为35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11,515,945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回购股份数量,下同)的74.12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6,280,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08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5,235,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039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为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60,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7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0.017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786,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56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11,486,14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下同)的99.9904%;17,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55%;12,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1%。

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11,486,14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04%;17,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55%;12,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1%。

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11,469,84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52%;33,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7%;12,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1%。

表决结果: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11,486,14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04%;17,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55%;12,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1%。

表决结果: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11,506,64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0%;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8%。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未知中小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下同)表决情况:15,851,16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下同)的99.9414%;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

表决结果: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11,486,14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04%;17,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55%;12,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1%。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5,830,66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1%;17,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2%;12,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7%。

表决结果: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311,506,64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0%;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8%。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5,851,16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4%;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

表决结果: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311,506,64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0%;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8%。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5,851,16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4%;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

表决结果: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311,506,64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0%;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8%。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5,851,16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4%;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

表决结果: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306,681,4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4481%;4,834,50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551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025,96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185%;4,834,50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15%;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11,465,68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9%;36,25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6%;14,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5%。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5,810,20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1%;36,25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6%;14,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3%。表决结果: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05,806,98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1674%;5,700,15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8298%;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8%。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0,151,50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051%;5,700,15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394%;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

表决结果:通过。

1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305,806,98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1674%;5,700,15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8298%;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8%。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0,151,50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051%;5,700,15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394%;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

表决结果:通过。

1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305,806,98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1674%;5,700,15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8298%;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8%。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0,151,50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051%;5,700,15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394%;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

表决结果:通过。

1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311,506,64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0%;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8%。

表决结果:通过。

16.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311,506,64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0%;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7.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17.0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306,027,66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2382%;5,479,48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7590%;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7.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306,027,66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2382%;5,479,48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7590%;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7.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306,027,66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2382%;5,479,48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7590%;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8%。

表决结果:通过。

17.04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306,027,66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2382%;5,479,48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7590%;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8%。表决结果:通过。

17.05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情况:306,027,66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2382%;5,479,48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7590%;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8%。

表决结果:通过。

17.06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制度

表决情况:306,027,66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2382%;5,479,48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7590%;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8%。

表决结果:通过。

17.07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表决情况:306,027,66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2382%;5,479,48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7590%;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8%。

表决结果:通过。

17.08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306,027,66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2382%;5,479,48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7590%;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8%。

表决结果:通过。

17.09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306,027,66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2382%;5,479,48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7590%;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8%。

表决结果:通过。

1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311,506,64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0%;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8%。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5,851,16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4%;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8,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曲惠清律师、董玮祺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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