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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3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因已离职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3,760股进行回购注销,以及对因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中的激励对象对应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78,300股进行回购注销,以上合计回购注销162,060股。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6,960,360股减至176,798,3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声明如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7月7日, 9:0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3、联系人:刘江来

4、联系电话:0769-891528775

5、传真:0769-89151002

6、邮编:523650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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