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确认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人数为585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0.24万份;确认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人数为454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2.31万份。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713)和《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714),截至2024年4月29日止,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激励对象实际行权58.59万股,行权价格为118.85元/股,实际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人民币 69,634,215.00元,股权激励行权收到的金额与发行股份面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585,9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69,048,315.00元;截至2024年4月29日止,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激励对象实际行权 39.18万股,行权价格为111.49元/股,实际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人民币 43,681,782.00元,股权激励行权收到的金额与发行股份面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91,8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3,289,982.00元。前述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上述期权行权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0,454,163.00元变更为151,431,863.00元,公司的股本总数由150,454,163股变更为151,431,863股。
二、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基于上述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变化的情况,拟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45.4163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143.1863万元。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5,045.4163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045.4163万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5,143.1863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143.1863万股。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