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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达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4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6月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目录

三达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三达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三达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 8

议案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四:《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2

议案六:《关于<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议案七:《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14议案八:《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15议案九:《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 16

议案十:《关于新加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议案》 .... 17议案十一:《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21

附件1:《三达膜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4

附件2:《三达膜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2

附件3:《三达膜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7

附件4:《三达膜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44附件5:《三达膜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45听取事项1:《三达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瑞章》 ...... 49

听取事项2:《三达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盛利》 ...... 56

听取事项3:《三达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屈中标》 ...... 63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3日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66号三达科技园办公楼三层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6月3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会议召集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宣读各项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新加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议案》
11《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备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格式要求,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2023年年度报告》及《三达膜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3日

议案二: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带领经营团队,较好的完成2023年度各项工作。

基于对2023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3日

附件1:《三达膜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基于对2023年度监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6月3日

附件2:《三达膜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四: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2023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3日

附件3:《三达膜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40,333,960.68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3,88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867,934股后的股本332,012,066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6,362,775.18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3日

议案六:

《关于<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现制定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原则上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以2023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披露数据)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并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独立董事津贴共计为18万元/年,每半年支付一次;外部董事谢方不领薪酬。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3日

议案七: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3日

议案八:

《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关瑞章、张盛利、屈中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3日

附件4:《三达膜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九: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5。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3日

附件5:《三达膜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议案十:

《关于新加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新加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具体事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4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24.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1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50,000.0050,000.00
2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36,000.0036,000.00
3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30,000.0030,000.00
4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5,000.005,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000.0020,000.00
合计:141,000.00141,000.00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24年3月27日,该项目已大部分建成,并将计划开始投入运行使用。以下为该项目的具体建设情况:

(一)目前实际建设竣工情况与计划建设情况的对比表如下:

序号建设内容建设分项实际建设情况
1高性能特种分离膜和水处理膜材料研发平台建立高性能无机陶瓷膜、无机纳滤芯、高抗污染和海水淡化有机平板膜、纳米过滤中空纤维膜材料研发的小试、中试试验成套装置,具备小样配方试验,中试工艺与条件摸索试验条件。已基本完成高性能特种分离膜和水处理膜材料开发的小试和中试研发平台的建设,具备开发部分功能膜材料的能力,部分中试试验设备待采购中。
2特种分离膜集成工艺的研发与推广平台设计与制造专用的特种分离陶瓷膜小试、中试设备;各压力等级的特种分离卷式膜小试、中试设备;各规格的特种分离中空膜试验设备;小试、中试管式膜设备,并配备相应的特种分离膜元件;连续离子交换中试设备等一系列分离设备,能进行一系列膜集成的工艺研发和相应的膜组件开发,并对膜应用工艺进行推广。已初步完成特种分离膜集成工艺研发平台的建设,可实现膜工艺集成的开发,部分设备待采购中,相应膜应用工艺推广进行中。
3水处理膜工艺研发与推广平台搭建水处理纳米过滤膜技术组合实验平台;双膜法中水回用和海水淡化实验平台;海水综合利用;分散式污水处理工艺组合实验平台;MBR大型组器开发平台等一系列应用于水处理工艺开发与推广的实验装置的建设,并进行应用工艺的推广。已基本完成水处理膜工艺研发与推广平台的建设,可进行水处理工艺开发,部分实验装置采购中,目前在应用推广中。
4水质分析实验室自购简单、常用的设备进行水质检测。复杂且使用频率低的检测项目则已基本完成水质分析实验的建设,具备
借助当地科研机构及科研院校商业检测平台。现阶段重点开发项目主要有:《中新科技创新合作旗舰项目》、《先进膜技术海水提锂项目》(CWR-2101-0032)、《食品、农业和健康中微生物高价值成分的合成生物学应用》等。常规水质检测项目能力,《先进膜技术海水提锂项目》已到中试阶段。

(二)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项目名称计划投资金额截至2024年3月27日实际已投入金额截至2024年3月27日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
1设备费2,072.00925.951,084.57
1.1检测设备546.0058.29481.57
1.2膜材料制备642.00251.30378.00
1.3特种分离膜集成工艺的研发568.00330.07225.00
1.4水处理膜工艺研发与推广平台288.00257.96-
1.5其他29.0028.33-
2实验室建设1,803.0091.9134.55
3原材料200.0022.807.50
4人员费用804.00463.60340.40
5其它支出121.0084.83-
项目总投资5,000.001,589.091,467.02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A)募集资金实际累计投入总额(B)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C)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D)预计募集资金结余金额(E=A-B-C+D)
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5,000.001,589.091,467.02184.312,128.20

注:(1)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2)上述数据为截至2024年3月27日的数据,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具体以项目实际结余金额为准,结余资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留存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及影响

该募投项目结余资金主要为原计划的实验室建设费用及材料费用支出结余。其中,原计划预算列入实验室建设费用为1,803.0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实验室的土建及实验室装修,后该项目的实验室在本公司新加坡自购的物业大楼内实施,所以实验室土建费用可以不用支出,仅需少量支出实验室换气系统及排污系统的装修费用即可。另外,该项目预算有列入材料费用200.00万元人民币,该部分费用为研发中心实验所需要购买的耗材费用,伴随着研发中心投入使用,该笔费用后期将会使用。基于此,公司计划将该项目结余的2,128.20万元人民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留存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五、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新加坡募投项目结项后,为提高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共2,128.20万元人民币(含利息收入,具体以项目实际结余金额为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留存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并积极寻找市场前景良好、符合公司业务战略定位、能够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投资项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后使用该笔资金投资建设新的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关于新加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3日

议案十一: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合计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事项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公司此前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合计为2,707.4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CHEN NI、谢方、LAN YIHONG予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和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合计为3,500.00万元人民币,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出席会议股东不存在关联股东,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合计为80.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CHENNI、LAN YIHONG予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和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

案。同时,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本次增加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新洲(武平)林化有限公司50.00
合计:50.00

二、本次新增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本次新增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新洲(武平)林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14日,法定代表人兰新光,注册资本1,320.00万美元,注册地位于福建省武平县武平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5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为CHINA GREEN INNOVATION HOLDING PTE.即中国绿色创新控股有限公司(新加坡)。

(二)本次新增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认定
新洲(武平)林化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4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其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等方面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二)本次新增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新增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而且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三达膜技术(新加坡)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3日

附件1:《三达膜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的发展理念,忠实、勤勉、谨慎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确保了董事会有效决策和规范运作,为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一)整体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052.92万元,同比增长15.2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394.06万元,同比增长16.55%;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为553,825.33万元,同比增长4.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80,560.67万元,同比增长7.24%。

(二)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项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营业收入同比增减(%)营业成本同比增减(%)毛利同比增减(%)
膜技术应用82,794.9558,678.8324,116.1137.5437.3138.09
水务投资运营53,643.4328,685.7224,957.709.501.8719.82
建造收入8,614.558,614.55--48.50-48.50-
合计145,052.9295,979.1049,073.8215.209.5428.15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工业分离29,838.4018,174.3811,664.0258.9341.2697.42
膜法水处理38,473.3133,094.675,378.6436.0645.36-2.36
备件及其他14,483.237,409.787,073.4510.164.3716.96
水务投资运营53,643.4328,685.7224,957.709.501.8719.82
建造收入8,614.558,614.55--48.50-48.50-
合计145,052.9295,979.1049,073.8215.209.5428.15

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确保所有投资者有平等机会获取公司信息,增加了公司透明度,切实发挥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的作用。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网站及邮箱、上证E互动、接待机构投资者来访调研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建立了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同时,公司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公司坚持不断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量。公司不仅维护股东的利益,同时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员工、客户和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在经济交往中,做到诚实守信,公平交易,使公司走上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之路。

四、董事会运作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做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均由董事会组织有效实施。

(一)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5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03.01(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许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05.31(一)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3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08.09(一)审议《关于宿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09.20(一)审议《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10.31(一)审议《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6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11.29(一)审议《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将各项会议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有效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02.09(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许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03.14(一)审议《关于与卓越新能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04.19(一)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04.27(一)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07.19(一)审议《关于宿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08.15(一)审议《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拟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7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08.28(一)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董事会人事变动的议案》。
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09.03(一)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09.25(一)审议《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拟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1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10.13(一)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10.27(一)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11.06(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12.20(一)审议《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十六)审议《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十七)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并按照2023年9月起正式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新设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依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职权范围运作,提出专业的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共召开8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五、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8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诚信、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了各项职责,所有会议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管理,规范三会运行,保障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内控制度健全,法人治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六、2023年度公司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主动关心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认真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个人意见。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未提出异议。全体董事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及时高效地进行了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决策,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七、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一)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形成科学的公司治理体系和管理机制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科创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控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全体董事的义务和责任,提高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风险与内部控制能力,更加科学高效地决策公司重大事项,为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二)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高度重视信息合规披露,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水平,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通过投资者电话、邮箱、互动平台、网上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和手段,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三)加大膜材料研发投入、扩大膜材料生产规模,进一步完善膜产业链,拓宽膜技术应用领域

公司将聚焦新能源、碳中和、生态环保,抓住盐湖提锂、合成生物、石化、健康食品、健康直饮水等方面的市场机会,持续完善“膜材料-膜组件-膜设备-膜软件-膜应用”的膜产业链,保证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膜及新材料研发方面,重点研发及引进中空纳滤膜、平板陶瓷膜、电渗析膜等新型膜材料。膜材料方面生产,扩大纳滤膜生产线、卷膜生产线的产能,提升陶瓷膜、中空膜的性价比。膜应用方面,致力于解决客户“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收率、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废弃物排放”四大诉求,研发基于膜分离纯化的整体解决方案,继续稳固公司在医药、食品、石化、化工等行业的领先地位,并进一步拓展在新能源、盐湖提锂、有色冶金、稀土、市政等方面的膜应用领域。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紧紧围绕既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团结全体员工,同心同德,奋发图强,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用智慧和汗水书写企业发展的新篇章!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3日

附件2:《三达膜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了自身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经营计划、生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积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02.09(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许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04.19(一)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04.27(一)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07.19(一)审议《关于宿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08.15(一)审议《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拟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08.28(一)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09.25(一)审议《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拟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10.13(一)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10.27(一)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0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11.06(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议案》。
1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12.20(一)审议《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检查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决策程序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充分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依照法律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平稳顺利运行,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较完善,财务运作规范,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年度各期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内容真实、客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完善的内控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有力保证。

(五)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拓宽专业知识和提升监督和管理水平,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不懈的努力。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6月3日

附件3:《三达膜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361Z003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表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052.92万元,同比增长15.20%;实现营业利润29,239.80万元,同比增长15.02%;实现利润总额29,355.01万元,同比增长14.95%;实现净利润25,894.61万元,同比增长16.03%;其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394.06万元,同比增长16.55%。

(一)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营业总收入145,052.92125,916.0715.20
营业利润29,239.8025,422.1015.02
利润总额29,355.0125,536.5414.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394.0621,788.1916.5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125.7019,189.9720.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24,461.5924,732.93-1.10
资产总额553,825.33529,896.814.52
负债总额167,725.69170,086.50-1.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80,560.67354,861.897.24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60.6516.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60.6516.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00.5820.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916.24增加0.6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295.50增加0.79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524.83减少0.31个百分点

二、资产负债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一)公司资产项目重大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8,076.32136,013.95-49.95
交易性金融资产77,777.95-100.00
应收票据269.641,699.70-84.14
应收账款81,364.6666,133.6723.03
应收款项融资2,129.885,534.56-61.52
预付款项3,168.933,244.11-2.32
其他应收款1,845.821,870.51-1.32
存货74,901.9683,241.56-10.02
合同资产5,640.223,837.0546.99
其他流动资产897.26568.1157.9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38,791.0437,564.673.26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49.93471.79-89.42
固定资产14,236.139,619.8247.99
在建工程5,955.669,856.84-39.58
使用权资产2,557.461,046.48144.39
无形资产158,730.75152,332.964.20
商誉-10.22-100.00
长期待摊费用202.32248.38-18.54
递延所得税资产7,847.127,129.3510.07
其他非流动资产9,382.269,473.10-0.96

变动较大的资产项目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期末金额为68,076.32万元,较期初减少49.95%,主要系期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金额为77,777.95万元,较期初增加100.00%,主要系期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所致。

3、应收票据期末金额为269.64万元,较期初减少84.14%,主要系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减少所致。

4、应收款项融资期末金额为2,129.88万元,较期初减少61.52%,主要系期末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5、合同资产期末金额为5,640.22万元,较期初增加46.99%,主要系本期完成验收项目金额增加,项目质保金金额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金额为897.26万元,较期初增加57.94%,主要系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增加所致。

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金额为49.93万元,较期初减少89.42%,主要系本期本公司持有ZWEEC ANALYTICS PTE LTD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于不满足转股条件,本公司选择不执行转股权,执行赎回条款所致。

8、固定资产期末金额为14,236.13万元,较期初增加47.99%,在建工程期末金额为5,955.66万元,较期初减少39.58%,主要系漳州纳滤海水淡化生产项目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9、使用权资产期末金额为2,557.46万元,较期初增加144.39%,主要系本

期使用权资产租赁期限延长及租赁面积增加所致。

10、商誉期末金额为0万元,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系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对青岛金海顺净水设备有限公司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二)负债项目重大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1,411.07-100.00
应付账款46,585.6944,648.534.34
合同负债59,892.4568,051.75-11.99
应付职工薪酬3,218.782,903.9310.84
应交税费4,171.034,960.63-15.92
其他应付款2,232.482,562.53-12.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85.621,490.4246.64
其他流动负债3,648.996,145.91-40.6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7,469.928,799.64-15.11
租赁负债1,852.95576.81221.24
长期应付款50.001,050.00-95.24
预计负债24,318.9920,046.5721.31
递延收益10,687.718,643.1023.66
递延所得税负债-206.69-100.00

变动较大的负债项目说明如下:

1、应付票据期末金额为1,411.07万元,较期初增加100.00%,主要系期末已开具还未到期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金额为2,185.62万元,较期初增加46.64%,主要系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金额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负债期末金额为3,648.99万元,较期初减少40.63%,主要系期末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的票据减少所致。

4、租赁负债期末金额为1,852.95万元,较期初增加221.24%,主要系本期使用权资产租赁期限延长及租赁面积增加所致。

5、长期应付款期末金额为50.00万元,较期初减少95.24%,主要系漳州纳滤科技有限公司海水淡化装备制造基地本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专项补贴款转入递延收益核算所致。

6、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金额为0万元,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重大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股本33,388.0033,388.00-
资本公积151,776.69151,471.970.20
减:库存股2,699.802,699.80-
盈余公积15,652.6314,197.0110.25
未分配利润182,443.15158,504.7115.10

(四)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145,052.92125,916.0715.20
营业成本95,979.1087,621.739.54
税金及附加1,190.15630.5688.75
销售费用4,011.942,937.2936.59
管理费用5,402.464,616.5817.02
研发费用6,553.196,081.627.75
财务费用1,967.401,640.2619.94
其他收益1,551.321,644.07-5.64
投资收益1,863.754,788.81-61.0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3.67-1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645.79-3,069.0618.7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81.83-312.25118.36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资产处置收益-0.01-17.49-99.94
营业利润29,239.8025,422.1015.02
营业外收入200.18388.23-48.44
营业外支出84.97273.80-68.97
利润总额29,355.0125,536.5414.95
减:所得税费用3,460.403,218.717.51
净利润25,894.6122,317.8316.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394.0621,788.1916.55
少数股东损益500.55529.64-5.49

主要项目变动分析说明:

1、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为1,190.15万元,较上期增加88.75%,主要系子公司白城三达补缴以前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所致。

2、销售费用本期金额为4,011.94万元,较上期增加36.59%,主要系业务拓展及加强海内外市场布局,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本期金额为1,863.75万元,较上期减少61.08%,主要系权益法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金额为203.67万元,较上期有所增加,主要系未到期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为681.83万元,较上期增加118.36%,主要系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6、本期资产资产处置收益较上期减少99.94%,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的金额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为200.18万元,较上期减少48.44%,主要系本期无需支付的款项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为84.97万元,较上期减少68.97%,主要系赔偿支出减少所致。

(五)现金流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3,101.69105,188.73-1.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8,640.1080,455.81-2.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461.5924,732.92-1.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4,886.10180,318.7813.6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5,529.76181,404.6962.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643.66-1,085.91不适用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0.00940.01-90.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88.8610,141.94-78.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98.86-9,201.93不适用

主要项目变动分析说明: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了89,557.75万元,主要系本期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较上年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7,103.07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无分配股利支出所致。

注: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本报告中2022年度部分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3日

附件4:《三达膜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关瑞章、张盛利、屈中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关瑞章、张盛利、屈中标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3日

附件5:《三达膜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和审查,公司认为,近一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

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人民币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自律处分 1 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三、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方面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四、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结论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审计的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3日

听取事项1:《三达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瑞章》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关瑞章,男,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白金汉大学,获生物科学系博士学位。原集美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二级教授,中科院水生所博导,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曾任厦门水产学院助教、讲师,集美大学水产学院副教授、教授、 硕士生导师、中科院水生所博士生导师,集美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中国水产学会副理事长,国家教育部水产学科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鳗鲡现代产业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主任,2013年8月退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13次,股东大会6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关瑞章1313006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议各委员会相关事项,对公司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次数参加提名委员会次数
关瑞章12

(三)会议事项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召开前,本人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对2023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四)现场考察情况、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深入现场考察,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等方面的最新情况。此外,本人还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将个人的分析、建议、意见等反馈给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始终与本人保持良好的沟通,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所需的相关资料,为本人履职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各种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违规情形,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现公司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及其子公司有并购重组的情形。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1次业绩快报、4次定期报告。本人对相关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预定目标基本实现。本人认为: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六)聘任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并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十)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已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作了专项说明。

(十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7,902,483.86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84,999,370.12元。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2023年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本支出需求、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保持与公司证券部的交流和沟通,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

(十四)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后续将按照2023年9月起正式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新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本人担任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任期内相应的专业委员会会议,并根据《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的提案和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五)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开展新业务的情形。

(十六)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尚未发现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与合作,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参与公司重大及关联事项的决策,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效的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瑞章

2024年6月3日

听取事项2:《三达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盛利》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张盛利,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本科学位,律师。曾任厦门对外供应总公司总经理秘书、福建大道之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厦门股权托管中心、厦门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建设局、厦门房屋事务中心、厦门规划数字中心、厦门市广告协会等的法律顾问等多项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13次,股东大会6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张盛利1313006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议各委员会相关事项,对公司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提名委员会次数参加审计委员会次数
张盛利24

(三)会议事项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召开前,本人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对2023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四)现场考察情况、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深入现场考察,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等方面的最新情况。此外,本人还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将个人的分析、建议、意见等反馈给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始终与本人保持良好的沟通,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所需的相关资料,为本人履职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各种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违规情形,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现公司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及其子公司有并购重组的情形。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1次业绩快报、4次定期报告。本人对相关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预定目标基本实现。本人认为: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六)聘任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并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十)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已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作了专项说明。

(十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7,902,483.86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84,999,370.12元。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2023年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本支出需求、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保持与公司证券部的交流和沟通,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

(十四)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后续将按照2023年9月起正式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新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本人担任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任期内相应的专业委员会会议,并根据《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的提案和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五)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开展新业务的情形。

(十六)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尚未发现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与合作,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参与公司重大及关联事项的决策,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效的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盛利2024年6月3日

听取事项3:《三达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屈中标》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屈中标,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获物流工程系硕士学位,会计学副教授。曾任宁波财经学院教师与会计教研室主任、宁波工程学院教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厦门理工学院教师与财务学系主任、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南讯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13次,股东大会6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屈中标1313006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议各委员会相关事项,对公司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审计委员会次数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次数
屈中标41

(三)会议事项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召开前,本人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对2023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四)现场考察情况、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深入现场考察,

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等方面的最新情况。此外,本人还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将个人的分析、建议、意见等反馈给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始终与本人保持良好的沟通,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所需的相关资料,为本人履职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各种协助。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业绩说明会,并与中小股东积极沟通交流,针对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向公司进行反馈并核实,关切并回应中小股东的意见和需求,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违规情形,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现公司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及其子公司有并购重组的情形。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1次业绩快报、4次定期报告。本人对相关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预定目标基本实现。本人认为: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六)聘任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并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十)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已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作了专项说明。

(十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7,902,483.86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84,999,370.12元。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2023年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2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本支出需求、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保持与公司证券部的交流和沟通,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

(十四)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后续将按照2023年9月起正式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新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本人担任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任期内相应的专业委员会会议,并根据《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的提案和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五)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开展新业务的情形。

(十六)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尚未发现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之

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与合作,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参与公司重大及关联事项的决策,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效的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屈中标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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