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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4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鑫樾”)系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盛业”)的参股公司,中北盛业持有朗鑫樾45%股权,南京朗福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朗福”)持有朗鑫樾30%股权,江苏洛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德基金”)持有朗鑫樾25%股权。朗鑫樾目前主要业务系南京江宁NO.2017G62项目地块(以下简称“NO.2017G62项目”)的开发建设及销售。

为满足朗鑫樾开发的NO.2017G62项目运营和管理所需的资金需求,经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7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北盛业于NO.2017G62项目开发初始阶段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以股东借款形式向朗鑫樾提供了不超过70,875万元(年利率8%)的财务资助,期限3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4日、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南京朗福地产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南京市NO.2017G62地块项目之合作协议〉并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1)及《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52)。

为支持朗鑫樾就NO.2017G62项目后续开发建设,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经2020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年11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北盛业将对

朗鑫樾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予以展期,展期期限18个月,且所有股东对其所提供的财务资助均不再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0日、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7G62项目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4)、《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51)。

经2022年5月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北盛业对朗鑫樾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予以展期,展期期限24个月,至2024年5月28日止,且所有股东对其所提供的财务资助均不再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6日、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40)、《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49)。

受房地产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朗鑫樾开发的NO.2017G62房地产项目回款不能达到预期,导致无法按合同约定于借款到期日2024年5月28日前归还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的财务资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北盛业对朗鑫樾财务资助余额14,095.92万元。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5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南路6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震军

股权结构:朗鑫樾系中北盛业与南京朗福、洛德基金共同投资设立,中北盛业持股45%,南京朗福持股30%、洛徳基金持股25%。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材料销售。

2、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朗鑫樾资产总额15,229.33万元,负债总额30,849.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5,619.8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01.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5.27万元。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1、公司已积极与朗鑫樾进行了沟通,并发出催款通知函,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妥善处理上述财务资助还款事项。

2、在朗鑫樾归还上述财务资助款项前,公司不会再为其提供新的借款。 3、针对多次催要仍不能及时回款的,公司将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行使追偿借款的权利,并做好风险评估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朗鑫樾未归还的借款本金14,095.92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18%。

2、基于房地产市场波动等因素,公司预计短期内难以收回该股东借款。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现有会计政策,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已累计确认该项目投资亏损及计提该项目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共计13,266.53万元,上述财务资助还款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

3、关于上述财务资助还款的后续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48,483.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5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46,974.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25%。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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