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杭州创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创化”)与福建片仔癀化妆品有限公司(“片仔癀”)签订的2024年度片仔癀化妆品经销合同书所约定的账期以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最高额度为800万元。抵押物为公司名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滨河西路51号3幢1-2层0201号非住宅房地产。杭州创化及其股东杭州昆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昆汀科技”)为公司的上述抵押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
二、进展情况
2024年5月20日,公司与片仔癀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与昆汀科技、杭州创化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上述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
2024年5月22日,公司已根据相关协议要求办理了相应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晋(2024)太原市不动产证明第0037821号)。上述资产抵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