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5月23日国投资本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管的议案》。同意聘任于晓扬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因工作需要,公司总会计师曲刚先生不再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现由副总经理于晓扬先生代行董秘职责。待于晓扬先生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后,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附件:
于晓扬先生简历
于晓扬先生,198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公司律师工作证。曾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副主任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