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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石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4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4-25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369号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明昌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2,755,92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32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8,164,62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77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91,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4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15,8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0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91,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4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下列事项:

1.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151,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73%;反对6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4,0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972%;反对60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表决结果:通过。

2.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151,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73%;反对6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4,0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972%;反对60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151,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73%;反对6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4,0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972%;反对60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151,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73%;反对6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4,0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972%;反对60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表决结果:通过。

5.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151,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73%;反对6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4,0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972%;反对60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151,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73%;反对6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4,0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972%;反对60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7. 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151,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073%;反对6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4,0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972%;反对60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表决结果:通过。

8. 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151,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73%;反对6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4,0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972%;反对60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9. 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151,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73%;反对6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4,0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972%;反对60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0.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151,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73%;反对6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4,0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972%;反对60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1.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玲燕、宋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审议议案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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