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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4-039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3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3号中电长城大厦A座24楼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戴湘桃先生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3号)《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3号)公告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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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95,015,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3.246%。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其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76,586,16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39.5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人,其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8,428,99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3.671%。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关联法人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自然人股东)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中的关联交易议案回避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94,363,3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反对556,7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弃权95,0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5,05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2%;反对556,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弃权95,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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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394,363,3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反对556,7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弃权95,0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5,05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2%;反对556,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弃权95,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394,363,3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反对556,7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弃权95,0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5,05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2%;反对556,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弃权95,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4.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394,458,4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反对556,7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5,154,9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7%;反对556,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弃权0股。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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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394,452,6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反对562,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5,149,1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3%;反对562,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弃权0股。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6.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同意1,394,363,3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反对556,7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弃权95,0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5,05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2%;反对556,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弃权95,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
同意1,392,599,2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反对2,415,8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弃权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3,295,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8%;反对2,415,8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2%;弃权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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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人股东和关联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均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总体表决情况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5,154,9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7%;反对556,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弃权0股。
该项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366,882,4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3%;反对28,132,7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7%;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7,578,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21%;反对28,132,7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79%;弃权0股。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同意1,394,450,3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反对564,8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5,146,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1%;反对564,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弃权0股。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同意1,394,450,3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反对564,8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弃权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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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5,146,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1%;反对564,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弃权0股。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5人)
候选人 | 获得的总选举 票数 |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 | 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表决结果 |
戴湘桃 | 1,393,931,042 | 99.922% | 124,627,567 | 99.138% | 当选 |
张俊南 | 1,392,765,306 | 99.839% | 123,461,831 | 98.210% | 当选 |
郭涵冰 | 1,389,883,353 | 99.632% | 120,579,878 | 95.918% | 当选 |
许明辉 | 1,392,019,515 | 99.785% | 122,716,040 | 97.617% | 当选 |
郑波 | 1,394,053,165 | 99.931% | 124,749,690 | 99.235% | 当选 |
1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3人)
候选人 | 获得的总选举 票数 |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 | 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表决结果 |
李国敏 | 1,392,706,040 | 99.834% | 123,402,565 | 98.163% | 当选 |
董沛武 | 1,394,124,557 | 99.936% | 124,821,082 | 99.292% | 当选 |
邱洪生 | 1,392,113,904 | 99.792% | 122,810,429 | 97.692% | 当选 |
1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2人)
候选人 | 获得的总选举 票数 |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 | 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表决结果 |
刘晨晖 | 1,394,060,863 | 99.932% | 124,757,388 | 99.241% | 当选 |
张焱 | 1,391,675,686 | 99.761% | 122,372,211 | 97.344% | 当选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律师姓名: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黄艺诗律师、周蒴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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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O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