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施转股可转债持有比例
变动达到10%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3年7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了《关于同意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9号),同意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发行3,336,626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上述定向可转债债券代码为“124023”、债券简称为“铜陵定转”。2024年5月24日,公司收到有色集团的通知,2024年5月23日有色集团已将持有的可转债“铜陵定转”3,336,626张转股,转股数量为125,910,414股。本次转股前,有色集团持有可转债“铜陵定转”3,336,626张,占发行总量的100%;本次转股后有色集团持有可转债“铜陵定转”0张,占发行总量的0%,变动比例超过10%。截至2024年5月23日,可转债“铜陵定转”已全部完成转股。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