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关于对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4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213号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事后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6,514.03万元,同比增长42.99%。其中,纸基/布基抛光材料实现销售收入30,667.15万元,同比下降1.23%,毛利率为26.00%,同比增长1.63个百分点;智能数控装备及精密结构件实现销售收入18,171.29万元,同比增长571.34%,毛利率为

26.27%,同比增长43.08个百分点;新型抛光材料实现销售收入7,203.55万元,同比增长34.47%,毛利率为44.80%,同比下降0.65个百分点;公司四个季度的净利率分别为

0.63%、5.71%、12.16%、11.97%。

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环境、公司业务开展、产品售价变动、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业绩情况等因素,说明公司智能数控装备及精密结构件、新型抛光材料销售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

性;

(2)结合所处市场环境、产能利用率、产销率、主要客户、人工成本、原材料价格及销售价格变动等因素,说明公司纸基/布基抛光材料、智能数控装备及精密结构件、新型抛光材料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别公司之间存在差异,如是,请说明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3)结合不同季度业务开展、收入确认、成本费用归集等情况,说明各季度净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成本的情形;

(4)分别列示公司近三年纸基/布基抛光材料、新型抛光材料、智能数控装备及精密结构件前十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销售内容、金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等,是否为新增客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形的,结合交易具体内容、市场可比价格、收入回款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定价公允性,在此基础上说明是否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3)(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7,859.10万元,同比增长9.25%;坏账准备余额为3,167.11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内销售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应收账款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账龄分布、客户信用风险状况、期后回款情况等因素,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2)分别列示1年以内、2-3年、3年以上前十名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时间、内容、金额、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及比例、期后回款情况,相关客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0,163.92万元,较期初增长43.31%,主要为购置机器设备;本期未计提减值准备。

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内购置机器设备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类型、获取来源、主要用途等,主要交易对手方名称、定价依据、款项支付情况,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结合固定资产的具体构成、使用年限、使用情况、权利受限情形、闲置状态、产能利用等因素,说明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余额为16,087.8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732.80万元,其中,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4,888.07万元、1,135.19万元、7,414.88万元、1,784.8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0万元、0万元、503.06万元、

51.72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的库龄情况,各类别存货期后结转的金额及比例,是否存在长期未结转的情形;

(2)结合市场供需情况、在手订单、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在产品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3)结合生产销售周期、对应产品的销量及价格变化、在手及在谈订单等情况,说明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跌价准备测试的过程、主要参数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4)说明存货周转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3)(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13,576.67万元,较期初增长239.22%,其中,办公楼项目、增资扩产1#厂房项目、增资扩产一期其他工程项目账面价值分别为2,394.24万元、6,784.42万元、4,128.81万元,均

未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末,超精细生产线项目、办公楼项目工程进度分别为99.99%、52.65%;2022年末,超精细生产线项目、办公楼项目工程进度分别99.99%、79.22%;2023年末,超精细生产线项目转入固定资产,办公楼项目工程进度为99.00%。

请你公司:

(1)说明办公楼项目、增资扩产1#厂房项目、增资扩产一期其他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建设计划、投资规模、开工时间、预计完成时间、当前进展情况,相关项目在公司业务开展中的具体作用与体现;

(2)结合项目用途、建设情况、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条件及时点等因素,说明办公楼项目工程进度已达

99.00%仍未转入固定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3)结合建设情况、工程进度的计算依据、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条件及时点等因素,说明超精细生产线项目2021年、2022年工程进度已达99.99%但未转入固定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转固不及时的情形;

(4)说明办公楼项目预算数与2023年期末余额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5)列示超精细生产线项目、办公楼项目、增资扩产1#厂房项目、增资扩产一期其他工程项目前五大采购供应商名称、注册资本、成立时间、采购内容、采购金额、付款情况等,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

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6)结合在建工程具体构成及用途、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条件及时点、期末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等因素,说明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2)(3)(5)(6)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信息技术服务费分别为773.49万元、653.07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2.39%、516.61%;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为1,665.57万元,同比增长86.79%。

请你公司:

(1)结合人员数量变动、人均薪酬、当地薪酬水平、薪酬结构、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因素,说明销售和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列示前五名技术服务费支付对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方名称、成立时间、具体服务内容、金额等,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467.99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323.75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0.00%,系对东莞市楠鑫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预付货款。预付款项账面余额为385.26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工程及设备账面

余额为409.96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与东莞市楠鑫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预付货款发生的背景、原因、时间、交易的具体内容,相关款项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已采取的催收措施,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分别列示预付款项、预付工程及设备款前五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预付时间、交易内容、金额等,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截至回函日相关款项的结转情况;

(3)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预付款项、预付工程及设备款退回的情形,如是,请详细说明退回的具体原因、金额,退回方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年报显示,你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为7,641.28万元,其中,子公司东莞市金太阳精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客户重庆市潼南区彤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彤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3年累计担保金额为6,640.64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近三年向重庆彤鼎的销售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销售产品类型、数量、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定价依据、毛利率、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等;

(2)说明担保发生的时间及原因、担保具体形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重庆彤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结合重庆彤鼎近三年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偿债能力,说明上述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存在的风险,上述担保是否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6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4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