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2024年5月24日9:00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采用电子邮件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届董事会共有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
本次会议的所有内容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知会了监事会监事张晟鸿、宋潇涛、陈晓龙、管理人代表陈合、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志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经会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
【表决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
【表决通过】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旺苍海洋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
【表决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
【表决通过】关于《废止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
【表决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
【表决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
【表决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
【表决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
【表决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
【表决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即于2024年6月26日在厦门市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十一、独立董事宣读《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审议内容另行通知。特此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