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19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年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中,首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条件,且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首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条件,且公司2023年的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48,931股和作废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95,726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