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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4

证券代码:830809 证券简称:安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硒城街道办白安营村安达科技行政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建波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4年4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及召集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2,370,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65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北京大华审字[2024]00000526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2,369,1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股数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296,415.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4.80%;资产总额499,289.37万元,较上年减少16.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378.57万元,上年同期减少178.1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2,369,1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股数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2023年度生产及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2,369,1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股数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规划,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2,369,1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股数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总结并形成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由公司董事长刘建波先生代表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董事会运行及公司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并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的工作做了相应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2,369,1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股数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现总结并形成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勇寿先生代表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监事会运行及公司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并对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做了相应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2,369,1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股数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三位独立董事根据履职情况分别编制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殷雪灵)》(公告编号:

2024-023)、《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廖信理)》(公告编号:2024-024)、《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曹斌)》(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2,369,1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股数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63,378.5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8.10%。经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说明》(公告编号:

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2,369,1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股数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明细出具了《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165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2,369,1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股数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经公司综合评估,拟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2,369,1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股数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相关文件执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2,369,1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股数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2,369,1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股数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薪酬以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对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确认。同时,公司结合经营规模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306,30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8%;反对股数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刘建波、李忠、刘国安、朱荣华、季勇、罗寻、肖勇寿、李建国、袁飏已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八)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3,306,30499.9728%9000.0272%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磐、宋媛媛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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