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9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1,632,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205,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陆由、周云、赵学锋、许志勇因工
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汇报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632,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汇报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汇报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632,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汇报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632,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完毕,财务数据详见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综合考虑市场及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632,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综合考虑市场及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告《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
同意股数91,632,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编号:2024-017)、《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有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632,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有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股数54,018,2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1.议案内容:
关联股东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张立航、吴春燕所持3,761.4656万股回避表决。为加强对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管理,公司对公司与交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在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385,0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加强对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管理,公司对公司与交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在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关联股东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持3,724.7816万股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关联股东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持3,724.7816万股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管理需求,公司决定2023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和转增。因2023年度公司亏损且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根据公司后续经营计划,本年度不分配利润、不转增股本。公司留存收益除用于弥补当期亏损外主要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公司除少量理财产品收益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收益。
同意股数91,632,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632,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融资授信方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需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及其他融资业务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或购置固定资产,总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在上述贷款额度内,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内选择银行、决定各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金额,办理相关贷款手续。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632,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投资理财方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经营需要,合理利用公司资金,计划根据公司资金状况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投资额度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意时点所持有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评估产品风险(从严控制风险)后,利用闲置资金自行选择购买合适的理财产品,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632,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经营需要,合理利用公司资金,计划根据公司资金状况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投资额度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意时点所持有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评估产品风险(从严控制风险)后,利用闲置资金自行选择购买合适的理财产品,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结合2023年度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陈勇先生、
同意股数91,632,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赵学锋先生、周云先生、许志勇先生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予以汇总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632,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核报告《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632,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规则进行了修订:《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632,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规则进行了修订:《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为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同意股数91,632,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拟对《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632,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对《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
同意股数91,632,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的处理(2020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予以说明。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告《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632,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
序号 |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八) | 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 358,168 | 100% | 0 | 0% | 0 | 0% |
(九) |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 358,168 | 100% | 0 | 0% | 0 | 0% |
(十七) | 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358,168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建建、谭茜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员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