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本保荐人”)作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谷华泰”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阳谷华泰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015,164股,发行价格为11.87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5,059,996.6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68,453.6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291,543.00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2JNAA30519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瑞克”)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3.6万吨绿色橡胶助剂建设项目 | / | / | / |
其中:10,000吨/年橡胶防焦剂CTP生产项目 | 13,720.51 | 12,065.90 | 6,452.94 | |
2 | 智能工厂建设及改造项目 | 8,524.42 | 7,889.58 | 5,548.72 |
其中:阳谷华泰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4,500.60 | 4,129.00 | 4,170.75 | |
戴瑞克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 | 4,023.82 | 3,760.58 | 1,377.97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8,550.52 | 8,173.67 | 8,175.11 |
合计 | 30,795.45 | 28,129.15 | 20,176.7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176.77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99.6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152.03万元(其中,经批准转出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本金余额1,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152.03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10,000吨/年橡胶防焦剂CTP生产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0,000吨/年橡胶防焦剂CTP生产项目 | 2024年5月 | 2024年7月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根据《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10,000吨/年橡胶防焦剂CTP生产项目”建设内容为在全资子公司戴瑞克新建10,000吨/年橡胶防焦剂CTP,使得公司在保持防焦剂CTP总产能2万吨/年不变的情况下,将阳谷华泰拥有的1万吨/年防焦剂CTP产能逐步转移至生产条件和区位条件更好的全资子公司戴瑞克,以此来巩固公司在防焦剂CTP领域的竞争优势。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10,000吨/年橡胶防焦剂CTP生产项目”已处于试生产阶段,但由于试生产需要一定周期,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以及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该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等,不会对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将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10,000吨/年橡胶防焦剂CTP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5月延长至2024年7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以及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将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10,000吨/年橡胶防焦剂CTP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5月延长至2024年7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志斌 孟维朋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