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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泰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5

证券代码:300002 证券简称:神州泰岳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冒大卫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8名,所持(代理)股份250,361,5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7964%(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处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所持(代理)股份为189,603,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69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60,758,1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055%。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上(含持股5%)的股东之外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34人,代表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61,314,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33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248,984,7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01%;反对票1,37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9%;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59,937,4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46%;反对票1,376,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5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248,984,7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01%;反对票1,37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9%;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59,937,4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46%;反对票1,376,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5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248,984,7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01%;反对票1,37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9%;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59,937,4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46%;反对票1,376,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5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67,203,3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25%;反对票1,37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7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59,937,4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46%;反对票1,376,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5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力先生、冒大卫先生、翟一兵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81,781,378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48,984,7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01%;反对票1,37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9%;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59,937,4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46%;反对票1,376,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5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248,984,7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01%;反对票1,37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9%;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59,937,4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46%;反对票1,376,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5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48,984,7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01%;反对票1,37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9%;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59,937,4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46%;反对票1,376,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5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48,912,7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13%;反对票1,448,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59,865,4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71%;反对票1,448,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29%;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42,906,6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23%;反对票7,454,9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7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53,859,3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415%;反对票7,454,9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58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48,984,7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01%;反对票93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2%;弃权票4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59,937,4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46%;反对票936,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8%;弃权票4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76%。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37,934,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65%;反对票11,986,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77%;弃权票4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887,5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328%;反对票11,986,6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496%;弃权票4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76%。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37,934,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65%;反对票12,426,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3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887,5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328%;反对票12,426,6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67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248,984,7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01%;反对票93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2%;弃权票4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59,937,4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46%;反对票936,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8%;弃权票4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7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文全、侯胜杰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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