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的说明
公司拟于2024年6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周源康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5月25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公司26.53%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杨建刚先生、杨颖韬先生、侯振坤先生、侯瑞宏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书面提请增加上述议案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因此,《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中提及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有所增加,该公告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应进行相应更新。公司敬请股东在提交委托投票文件时注意选择更新后的授权委托书,避免因文件不恰当影响委托投票的顺利进行。更新后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特此说明。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7日
附件: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提案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源康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
7 | 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
8 | 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
9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
11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12 |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 ||||
13 |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14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 |||
15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16.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16.01 |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
16.02 | 发行规模 | |||
16.03 |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
16.04 | 债券期限 | |||
16.05 | 票面利率 | |||
16.0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
16.07 | 转股期限 | |||
16.08 |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
16.09 |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 |||
16.10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 |||
16.11 | 赎回条款 | |||
16.12 | 回售条款 | |||
16.13 |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
16.1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16.15 |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
16.16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16.17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
16.18 | 担保事项 | |||
16.19 | 评级事项 | |||
16.20 |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 |||
16.21 |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 |||
17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
18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19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20 |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21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2 | 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
2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