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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远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7

证券代码:300210 证券简称:森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李刚先生(董事长)、郭澎岳先生(副董事长)、王钊先生、王彦棡先生

2、独立董事:魏忠堂先生、陈岗先生、谢磊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 2024 年 5月 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陈岗先生(主任委员)、魏忠堂先生、郭澎岳先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王磊先生(监事会主席)、韩璐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张松先生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职工代表监事人数未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 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总经理:李刚先生

副总经理:刘廷建先生

财务总监:韩忠华先生

董事会秘书:刘廷建先生

2、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李艳微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廷建先生和李艳微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廷建李艳微
联系地址鞍山市鞍千路281号鞍山市鞍千路281号
电话0412-52230680412-5223068
传真0412-52230680412-5223068
电子邮箱sygfltj@163.comsenyuanlyw524@126.com

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董事离任情况

孙斌武先生、周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离任后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孙斌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4213股,周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7724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晓冬先生、佟桂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张晓冬先生、佟桂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监事离任情况

薛萍女士、赵忆民先生、关保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离任后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薛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6491股,赵忆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40股,关保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孙斌武先生、韩文韬先生、张海永先生、王文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继续在公司任职;张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被选举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赵艳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张海永先生、王文铎先生、张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孙斌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4213股,韩文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545股,赵艳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75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各位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勤勉尽职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李刚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交通部公路一局、比欧特国际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交网科技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启迪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有限公司。李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韩忠华先生,1973年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胜利油田、启迪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桑德集团、华浩银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科文投(北京)云计算有限公司。韩忠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廷建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就职于山东建龙塑胶有限公司、黄三角(济南)投资有限公司。刘廷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第3.2.4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艳微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部长。李艳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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