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交易所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贵金属首饰、镶嵌首饰、珠宝玉石首饰及工艺美术品的生产、加工、设计、批发、零售、进出口(不含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首饰维修、旧金饰品的回收业务;技术进出口;企业品牌策划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珠宝技术服务;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佣金代理(不含拍卖)。 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修改本章程,并经有关审批机关批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可变更经营范围。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贵金属首饰、镶嵌首饰、珠宝玉石首饰及工艺美术品的生产、加工、设计、批发、零售、进出口(不含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白银进出口,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首饰维修、旧金饰品的回收业务;技术进出口;企业品牌策划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珠宝技术服务;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佣金代理(不含拍卖)。 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修改本章程,并经有关审批机关批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可变更经营范围。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