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
担保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利得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利得文化”)因投资建设“龙利得文化科技园”项目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项目贷款,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龙利得文化本次贷款主要用于“龙利得文化科技园”项目建设。为保障龙利得文化资金需求及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龙利得文化此次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拟以龙利得文化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和设备作为抵押。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公司及龙利得文化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 联担保 |
公司 | 龙利得文化 | 100% | 0% | 0 | 40,000.00 | 28.29% | 否 |
注: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情况。“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以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计算基数。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龙利得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2MA8R030D0T法定代表人:詹燕武成立日期:2023-09-08营业期限:2023-09-08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本:1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体育路150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医用包装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木制容器制造;网络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特定印刷品印刷;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信用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龙利得文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0.00 | 1,009.97 |
总负债 | 0.00 | 0 |
净资产 | 0.00 | 1,009.97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0.00 | 0 |
利润总额 | 0.00 | -0.03 |
净利润 | 0.00 | -0.03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项目建设与资金需求情况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将不超过本次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和期限。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经对龙利得文化的资产质量、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董事会认为:龙利得文化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事宜有利于保障其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提高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公司为龙利得文化申
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也不涉及反担保。龙利得文化的资信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对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管控力,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七、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113,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80.2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71,6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0.82%。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