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含本数,下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亿元。公司在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风险投资,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截止2024年5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