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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达股份:关于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8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申请项目贷款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兴万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万怡”)年产2万吨高效新型活性氧化铝新材料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活性氧化铝一期项目”)建设发展资金需要,泰兴万怡拟向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申请项目贷款,基本情况如下:

(1) 借款人:泰兴万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 贷款银行: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

(3) 借款币种:人民币

(4) 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5) 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自实际提款日开始计算

(6) 借款利率:年利率4.5%

(7) 担保方式:除以泰兴万怡土地、活性氧化铝一期项目建设形成的厂房抵押外,由公司和关联自然人刘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以上授信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和借款利率以公司根据实际建设需要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2、关联担保

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拟对泰兴万怡申请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授信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和借款利率以公司根据实际建设需要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因保证人刘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刘准、蔡国庆、赵静珍回避表决。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7

(二)规定,该议案可以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刘准先生1人。截至本公告日,刘准先生持有公司34,295,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2、关联关系的说明

刘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5 条第(一)、(二)项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情形。

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关联人刘准先生拟为泰兴万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合同或担保文件,需经各方内部审议程序完成后签署。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兴万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6日

注册地点: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虹桥大道99号1002室

法定代表人:刘准

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

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目前正在建设中,尚未投产。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情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非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3年2024年1-3月
资产总额22,692,338.6623,261,281.88
负债总额7,698,395.928,188,840.17
净资产14,993,942.7415,072,441.71
营业收入00
净利润-6,057.2678,498.97
审计情况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关联方为泰兴万怡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为泰兴万怡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仅发生关联担保,累计已发生的关联担保的总金额为9.87亿元。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亿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9.22亿元及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5.46%。

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外,未对其他主体提供对外担保,且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人刘准先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兴万怡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其申请项目贷款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对《关于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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