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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能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7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1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新平大道3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1,925,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1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邓路先生因公务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对2023年的经营情况、董事会决策情况做了总结回顾,并明确了2024年度公司的重点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924,8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2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监事会运行及公司治理情况做了具体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924,8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2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924,8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2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分别对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清教)》(公告编号:2024-02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路)》(公告编号:2024-02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洪河)(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924,8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2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就2023年年度经营成果做了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924,2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股数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24年度经营计划编制了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924,2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股数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情况,参照《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有关权益分派的条款,现提议不进行2023年度权益分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说明》(公告编号:

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924,2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股数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议案内容:

(www.bse.cn)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924,2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股数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原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9年,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924,8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2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924,8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2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工商银行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需向工商银行绵阳高新支行、建设银行绵阳高新支行、绵阳商业银行高新科技支行、光大银行绵阳涪城支行、华夏银行绵阳分行、成都银行金河支行、兴业银行绵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绵阳分行等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6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及融资,主要用于办理相关银行融资业务和董事会授权的金融衍生交易(外汇产品套期保值业务),授信期限一年,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复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924,8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2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924,8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2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924,72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2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1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924,2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股数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经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拟向股东大会提名吴章杰先生、高剑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5《关于提名吴章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81,924,72999.9995%当选
16《关于提名高剑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81,924,72999.9995%当选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7《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1,275,95999.9993%9000.0007%00%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5《关于提名吴章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276,43999.9999%当选
16《关于提名高剑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276,43999.9999%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盈科(绵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改歌、刘双玲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吴章杰董事任职2024年5月24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高剑董事任职2024年5月2023年年度股东审议通过
24日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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