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关于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7

关于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当事人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98号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刘忠良、孔晓霞、朱婷、王静:

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3.86万元。公司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6.2.2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忠良、时任总经理孔晓霞、董事会秘书朱婷、财务总监王静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的规定,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

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4年5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