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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药业: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8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7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0日,公司对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人力资源部未收到与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7月11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2年7月18日,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8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8月30日为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权益的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60.00万份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为13.47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7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由13.47元/股调整为13.3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行权相关事宜,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总计1人,本期可申请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为24万份,本次行权价格为13.3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4年5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由13.32元/股调整为12.94元/股。

二、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说明

1、调整事由

2024年5月16日,公司二○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919,463,95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9,396,302.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8日。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方案,因派息调整行权价格的方法如下:

P=P

-V

其中:P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调整后的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为:13.32-0.38=12.94元/股。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数量不涉及调整。

本次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调整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2024年5月28日)起生效。

三、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将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由

13.32元/股调整为12.94元/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事项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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