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周伟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伟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伟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周伟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聘任工作,在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前,暂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宋和涛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周伟民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周伟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