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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9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碧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鉴于该事项与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洪刚回避表决。

为满足项目建设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森环保”)向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12月14日,沃森环保以其自有的不动产权提供抵押担保。

具体获批产品种类、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广晟财务公司审批为准,授权沃森环保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门绿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绿洲”)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在银行授信期限内签订的借款合同期满之日起三年,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15:00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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