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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九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9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天以电话或口头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刘春西先生、吴德庆先生、江鸣华先生、方启明先生和徐小光先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刘春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选举刘春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春西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监事会决议

附件:刘春西先生简历

刘春西:男,1962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政工师,中共党员。1980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庆纺织厂西前车间值班长、南方车间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党总支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安徽华鹏纺织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直属支部书记、工会分会主席。现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春西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春西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44,000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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