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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安医疗: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9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5.00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4.74元/股;

3、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4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含)且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和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出售的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高于3.6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减少注册资本而注销的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3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2024年5月21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

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固定,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1),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4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尚未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即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5.00元/股调整为44.74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公式: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

2、具体测算

每股现金红利=0.2583449元/股=126,627,688.50元÷490,149,717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45.00元/股-0.2583449元/股≈44.74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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