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2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家海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会议室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1,650,742,6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2095%。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624,046,5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251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26,696,0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575%。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人,代表股份39,049,9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007%。
会议由周家海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647,742,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2%;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4%;弃权2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049,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60%;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351%;弃权2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89%。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647,742,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2%;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4%;弃权2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049,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60%;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351%;
弃权2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89%。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647,742,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2%;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4%;弃权2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049,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60%;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351%;弃权2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89%。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1,647,849,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47%;反对2,7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0%;弃权1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156,7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910%;反对2,73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61%;弃权1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2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48,127,1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6%;反对2,61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434,4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022%;反对2,6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47,606,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0%;反对3,13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913,7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688%;反对3,13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3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47,873,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62%;反对2,8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6,180,7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525%;反对2,86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47,873,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62%;反对2,8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180,7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525%;反对2,86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参与投票的股东中关联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36,202,7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2.7088%;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7.0351%;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202,7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088%;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351%;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1%。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38,295,3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60%;反对12,347,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480%;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602,7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247%;反对12,347,2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6192%;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1%。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47,742,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2%;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4%;弃权2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049,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60%;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351%;弃权2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89%。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与投票的股东中关联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31,788,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1.4049%;反对7,261,3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8.59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788,6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4049%;反对7,261,3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9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647,895,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5%;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4%;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202,7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088%;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351%;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1%。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638,302,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64%;反对12,339,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475%;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610,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437%;反对12,339,8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6002%;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李诗云、吴旻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