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22日期间,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及审核情况说明》。
2、2024年5月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年5月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4年5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调整事项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拟授予的个别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84人调整为79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13万股调整为589万股。
上述调整不涉及新增激励对象及授予股数的增加,亦不涉及本激励计划其他相关内容的变动。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刘宁
刘宁 | 董事、副总经理 | 30 | 4.62% | 0.05% |
张文涛
张文涛 | 财务总监 | 28 | 4.31% | 0.05% |
黄潇
黄潇 | 董事会秘书 | 16 | 2.47% | 0.03%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骨干
(76人)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骨干 (76人) | 515 | 79.35% | 0.92% |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 589 | 90.76% | 1.06% |
预留部分
预留部分 | 60 | 9.24% | 0.11% |
合计
合计 | 649 | 100% | 1.16%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