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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斯股份: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9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并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股份7,841,000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52,256,868股变更为644,415,868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652,256,868元变更为人民币644,415,868元。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债权人通知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三、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7月13日,工作日内8:00—11:30,13:00—16:30。

(二)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尚桥路18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斌、夏洁琼;

联系电话:0574-88661525;

邮政编码:315505;

电子邮箱:zqb@cnbaosi.com。

(四)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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