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屠红霞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本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前拟在北京、上海、西安三地,通过购买门店的方式各建设1家展示营销中心,总建设期为3年。本项目实施方式拟变更为在上海通过购买门店的方式建设1家展示营销中心,在北京、西安通过租赁门店的方式建设2家展示营销中心,总建设期仍为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能够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项目基本实施内容,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