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3.40元/股(含)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6月5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养元饮品”)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数量不低于500.00万股(含)且不超过1,000.00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26,549.3600万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22.3168万股后,以126,427.0432万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2,283.27万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根据《养元饮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规定: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公司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3.40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264,270,432×1.60÷1,265,493,600≈1.5985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转股或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5.00-1.5985)÷(1+0)≈23.40元/股(含本数,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数量不低于500.00万股(含)且不超过1,000.00万股(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223,168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7,347,169.54元。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回购数量上限、回购价格上限及已回购情况测算,回购总金额不超过232,725,038.34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