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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9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4-050债券代码:123210 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4,783,447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9,848,34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415,064,895股为基数。本次现金分红总额(税前)=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415,064,895股×0.5元÷10股=20,753,244.75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股=20,753,244.75元÷419,848,342股×10股=0.494303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4303元/股。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或“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股数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以下简称“基数”),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前,若公司前述总股数由于股份回购等情形而发生变化,公司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仍将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将依据变化后的基数进行确定。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783,447股后的415,064,8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4日;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299何朝曦
202*****430熊武
302*****064冯毅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8日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4,783,447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股=20,753,244.75元÷419,848,342股×10股=0.494303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4303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发行的信服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111.31元/股调整为111.26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信服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1)。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历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1栋

咨询联系人:深信服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755-26581945

传真电话:0755-26409940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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