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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0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8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仍可能出现因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导致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意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3.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4.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资金投向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5.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并且公司对拟投资产品均严格执行风险评估流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购买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

2.公司财务部门将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中介机构意见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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