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105号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早间,你公司披露《关于募集资金被冻结及可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称,因未能及时偿还来兴贤、东冠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借款,公司被提起诉讼,导致募集资金新增被冻结6,773.29万元;因未能按期偿还杭州链杭实业有限公司短期借款,导致公司募集资金被冻结19,555.00万元,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金额19,704.81万元,后续可能存在资金被司法划转的风险;公司2024年一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62,864.55万元,累计被冻结资金合计43,078.4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被冻结合计42,971.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被冻结涉及7个事项,公司目前资金流动性紧张,将积极筹措资金。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实说明以下事项:
1.详细说明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所涉相关诉讼的原因和具体内容,截至回函日是否被提起诉讼及最新进展,并自查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或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被执行情形,如是,请补充披露。
2.结合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银行账户设立、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具体情况、合计被冻结金额占你公司银行存款余额的比例、有息负债规模、偿还及续贷安排等情况,说明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融资活动产生的具体影响,你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和后续安排。
3.结合对问题1、2的回复,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是否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是否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的需对你公司股
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如否,请明确说明理由及依据,并及时、充分提示风险。请你公司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你公司应尽快对《关于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57号)问题1、问题2所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