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业务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业务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力宾、李建雄、黄筱赟回避表决),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按照商业化原则与范太克供应链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统称“范太克”,下同)开展原材料采购、提供综合服务等日常经营业务,预计业务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与范太克的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范太克 | 购买黄金等原材料 | 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不超过99,950万元 | 0.00 | 0.00 |
向关联人提供综合服务 | 范太克 | 提供综合服务 | 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不超过50万元 | 0.00 | 0.00 |
注:上一年度公司与范太克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 称:范太克供应链管理(山东)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0MA3UAGFK7X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 所:泰安高新区一天门大街西首峰松大厦法定代表人:江鹏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成立日期:2020-11-0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林业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初级农产品收购;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木竹材加工机械销售;木竹材加工机械制造;木材加工;木材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制造;金属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自动售货机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权结构:范太克供应链管理(山东)有限公司为范太克(上海)数字科
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范太克(上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宁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5%)、江鹏(持股5%)。
财务数据: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范太克供应链管理(山东)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172.22万元,负债总额为19,212.88万元,净资产为959.3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48,582.99万元,净利润为1,328.37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赵淑娴女士同时担任范太克供应链管理(山东)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宁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范太克供应链管理(山东)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范太克供应链管理(山东)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按照商业化原则与范太克供应链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开展原材料采购、提供综合服务等日常经营业务,预计业务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本次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范太克签署具体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与关联方开展原材料采购、提供综合服务等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以及业务拓展需要,对公司开拓业务起到了积极作用,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发表审议意见如下:
经审阅,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拓展需要,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与实施,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公平、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关于开展业务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赵力宾、李建雄、黄筱赟需要回避该议案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