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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0

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6,830股进行作废,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于2023年4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22)。

3、2023年4月11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等相关公告。

4、2023年5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及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334人调整为324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100.3252万股调整为1,078.8319万股。公司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324名激励对象授予1,078.8319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5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等相关公告。

5、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106)等相关公告。

6、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对应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90,876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05,954股,其放弃份额由公司作废。

综上,公司将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6,830股。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获授人员中有 17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90,876 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有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05,954 股,同意其放弃的份额由公司作废。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6,830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和作废数量、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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