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的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静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追认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追认公司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追认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三、备查文件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