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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石: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1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 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8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4.50万股由公司以授予价格10.53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6,619,695股变更至226,274,69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26,619,695元减少至226,274,695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声明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如公司各债权人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 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7月15日,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材料送达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万里石公司证券投资部

3、联系人:邓金银

4、联系电话:0592-5065075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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