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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集: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1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供销大集”)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湖南新合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新合作实业”)、济宁市兖州区新合作百意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市新合作”)所持部分股份发生司法再冻结,经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冻结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起始日到期日冻结申请人原因
湖南新合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43,399,31012.67%0.23%是、首发后限售股2024-05-282027-05-27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同纠纷,已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
济宁市兖州区新合作百意商贸有限公司6,193,14020.79%0.03%是、首发后限售股2024-05-282027-05-27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同纠纷,已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
合计-49,592,45013.32%0.26%-----

2.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股东湖南新合作实业、济宁市新合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提交办理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冻结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冻结情况表

股东名称与控股股东关系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数量(股)冻结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中国供销商贸流通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1,335,000,0006.97%0--
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人1,165,000,0006.08%0--
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100,000,0000.52%0--
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380,136,3061.98%349,125,08091.84%1.82%
湖南新合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342,604,3791.79%43,399,31012.67%0.23%
山东泰山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203,831,1171.06%79,347,92038.93%0.41%
十堰市新合作超市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127,178,0110.66%0--
耿发一致行动人91,588,3580.48%0--
江苏泰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90,075,9500.47%0--
张家口新合作元丰商贸连锁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49,046,9930.26%18,159,69037.03%0.09%
江苏新合作常客隆数科商业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43,527,2100.23%14,749,57033.89%0.08%
江苏信一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36,905,2390.19%0--
济宁市兖州区新合作百意商贸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29,785,6230.16%6,193,14020.79%0.03%
山东新合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26,527,8280.14%0--
河南省新合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一致行动人21,348,1520.11%21,348,152100.00%0.11%
常熟市龙兴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18,438,8860.10%0--
赤峰新合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10,540,7500.06%0--
河北新合作土产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一致行动人7,320,6410.04%7,320,641100.00%0.04%
延边新合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
合计-4,078,855,44321.28%539,643,50313.23%2.82%

注:公司原股东延边新合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所持公司39,350,778股股份于2023年5月18日被司法划转至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详见2023年5月23日《关于关于公司股东延边新合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分别与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2018年、2019年业绩承诺补偿尚有1,105,713,981股未履行注销义务,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整计划提存股份处置方案的议案》,同意提存股份中的1,105,713,981股不再向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分配,从供销大集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直接注销,视同其履行了2018年、2019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剩余167,629,035股对应分配至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注销及分配相关事宜。详见2024年4月1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重整计划提存股份处置方案的公告》、2024年4月27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目前正在按相关程序推进中,公司将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湖南新合作实业、济宁市新合作告知函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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