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1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4年5月30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回复。鉴于回复内容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更好的完成回复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4年6月6日前就相关事项作出回复并对外披露。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