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0号),同意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欣旺达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3,438,233股,发行价格为41.9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15,061,962.7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3,891,752.9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81,170,209.72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93,438,233.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3,787,731,976.72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本次发行认购对象认股款人民币3,915,061,962.70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含税)人民币21,075,309.81元后的剩余款项人民币3,893,986,652.89元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XYZH/2021SZAA50116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已结项,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账户后续不再使用。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1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深圳前进支行 | 443066223013004635896 | 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2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 | 15891527820025 | 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3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 805880100073457 | 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故公司与相关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