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1、2024年5月2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预案具体内容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550,109,5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7,151,424.1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间距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0,109,5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3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Ⅱ、RQFⅡ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0.117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
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3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69号创业园C区11号
咨询联系人:张军妮
咨询电话:029-81881858
传真电话:029-8188185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