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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光伏: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0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光伏 公告编号:2024-038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采字路168号一楼圆厅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由公司副董事长王泽春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50,526,6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392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2,570,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90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47,498,4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9900%。其中中小投资者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028,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019%,其中中小投资者共8人,代表股份2,570,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90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92,7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9%;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12%;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3%。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92,7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9%;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12%;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3%。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92,7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9%;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12%;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3%。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92,7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9%;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12%;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3%。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88,3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2%;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01%;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7%;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3%。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92,7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9%;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12%;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3%。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宋叶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457,600股。

表决结果:同意50,030,7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5%;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01%;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7%;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3%。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92,7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9%;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12%;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3%。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88,3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2%;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01%;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7%;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3%。

(十)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关联股东宋叶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457,600股。

表决结果:同意50,035,1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3%;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12%;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孙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

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47,498,448股。表决结果:同意2,99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05%;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7%;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12%;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孙公司签订债务转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47,498,448股。

表决结果:同意2,99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05%;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7%;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12%;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3%。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补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47,498,448股。

表决结果:同意2,99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05%;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7%;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12%;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指派陈理民律师、杨怡玟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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