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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彩资源: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1

证券代码:002998 证券简称:优彩资源 公告编号:2024-026债券代码:127078 债券简称:优彩转债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30日(周四)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祝塘镇环西路3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泽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74,409,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3.43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74,409,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43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均以现场会议或视频会议形式出席;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均以现场会议形式出席;见证律师以现场会议形式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提案1.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40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2.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40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提案3.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40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提案4.00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40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提案5.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40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提案6.00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40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提案7.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40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提案8.00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40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提案9.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40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提案10.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40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11.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40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陆思慧律师、徐志祥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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